新家用燃气灶具标准5月起实行
2008-05-23 16:41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47

  由于一些燃气灶具缺少自动熄火保护装置,导致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从5月1日起,我国实行新的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2009年1月1日开始,旧标准的燃气灶将不得在市面上销售,准备装修新房的市民最好挑选“新国标”燃气灶具。
  5月21日,记者分别走访泉州市区一些家电商场发现,按照“新国标”推出的新品燃气灶具已登陆泉州市场,主火功率、熄火保护、环保成卖点。泉州各大家电卖场在4月初就已经撤出旧机摆上新品。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从4月初开始,燃烧热负荷为4.0千瓦、带有熄火保护装置、节能环保的新品就大量上市。记者采访得知,虽然“新国标”对灶具要求较为苛刻,但新品与旧品价格相差不多。一位正在选购燃气灶消费者坦言:多花100多元钱买一份安全比什么都重要。
  记者了解到,新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与旧标准相比,“新国家标准”在主火功率、熄火保护装置、环保条款以及燃烧器料、检验规则等多处作出了修订,其中,要求全部类型的燃气灶都必须强制安装自动熄火保护装置,而对两眼和两眼以上的燃气灶,要求至少有一个灶眼的热负荷由原先的“≥2.91千瓦”改为“≥3.5千瓦”。记者采访得知,目前,泉州市场上诸如方太、帅康、老板等知名品牌灶具已跨入新标准门槛。
  据悉,“新国标”实施后,生产企业必须按新标准生产燃气灶,5月1日前生产的旧标准燃气灶,仍可在市面上销售。而从明年1月1日起旧标准燃气灶不得销售,市民购买燃气灶最好选择“新国标”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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