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开征天然气价专项调节金
2008-08-15 17:06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13

  8月14日,四川省物价局公布了《四川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自2007年调整CNG销售价格之日起四川省开征省级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征收标准暂定为每立方米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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