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有关部门获悉,担负天津190多万户居民用气任务的天津市燃气集团,从9月1日起,推行新的燃气入户收费办法,即双月收费制度。
实行多年的按月上门收取居民使用燃气费的管理办法,到今年8月31日予以废止。改成为燃气部门收费员每两个月到居民家中收取一次燃气费。此项改革,是一次燃气收费制度的重大变革和创新,是天津市燃气集团实践科学发展观,减少入户收费次数,提高服务质量,从而为广大燃气用户创造更为人性化、更为周到的优质服务。对此项创新和改革,天津市燃气集团高度重视,在加强全方位管理的同时,他们还对员工进行了全面培训,确保这一利民、利企、利职工的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促进服务水平的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