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布12张中央账本 回应“看不懂”现象
2010-03-26 09:41 来源: 新京报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6

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了12张中央财政预算表。财政部新闻发言人戴柏华说,与去年相比,今年预算公开的范围更广泛,内容更全面,科目也更细化。

今年不仅继续公布了“传统”的中央财政收入、支出、中央本级支出、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四张中央预算表格内容外,还增加了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等8张表格。

预算公开项目进一步细化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列入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的重点公开内容。财政部明确提出要逐步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并加大预算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去年两会后,财政部首次在其官网公布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预算报告和中央财政预算4张预算表。而此次新增的8张表格,此前均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财政部发言人戴柏华表示,今年除了扩大预算公开范围,还在如何使预算科目更细化、报告和数据解释更详细上做了很大努力。

他介绍说,在编制2010年预算时,财政部对部分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进行了调整、拆分和重新命名。今年向社会公开的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基本上做到了按款级科目进行细化。其中2010年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进一步细化为23类123款科目,比2009年增加了82款内容。

预算编制说明“通俗易懂”

财政部公布的内容中还有预算编制说明,以方便社会各界更好地从预算数据的“数里行间”,读出国家方针政策、政策导向、支持重点和预算编制。戴柏华表示,在编制预算时,要求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以方便人大代表理解、审议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

戴柏华介绍,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政府总预算、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预算、决算的公开;今后将将积极推动部门预算公开。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郭少峰

2010年中央财政12本账

1 中央财政收入预算表

2 中央财政支出预算表

3 中央本级支出预算表

4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5 中央财政国债余额情况表

6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7 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8 中央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 中央对地方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10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11 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2 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收支表

       ■ 热点

昨天财政部发言人戴柏华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财政部官方网站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其中就有政府预算不是人人都能读懂的问题做出了回应。

“账本”具有一定专业性

问:有人认为政府预算专业性很强,不是人人都能读懂,财政部对解决这一问题有哪些考虑?

答:政府预算作为反映国家收支的“账本”,是按照财政管理的要求和预算编制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编制的,具有一定的专业性。

每年提交全国人代会审议的中央财政总预算是由中央本级预算、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组成,中央本级预算是在各部门报送预算的基础上编制的,更细的数据主要在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和单位预算中体现,一些代表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内容可能并不能从中央财政总预算中读到。

再加上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并不是专门从事财政工作,这就对政府预算的形式和内容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尽可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图表、详实准确的解释来表述,以方便人大代表理解、审议和社会公众了解、监督。这也是我们一直不断努力的方向。

当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需要继续改进的地方。比如预算编制需要进一步细化、预算支出科目需要不断完善、财政信息化建设等基础工作还有待加强、一些数据和政策的解释需要更加全面透彻等。

预算公开不会设上限

问:有报道说,财政部拟推进地方和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对于预算公开工作走在前面的单位,“一刀切”会不会束缚了他们的手脚?

答: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中对地方财政和中央部门提出的要求体现了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不存在“一刀切”的问题。一些设定是部门预算至少要公开的“下限”而非“上限”。

已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继续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还没有向社会主动公开预算信息的地区和部门,要认真按照《条例》要求,抓紧做好预算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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