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武汉市召开燃气管理工作会,武汉市燃气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从3月1日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武汉市新建地下燃气管道,将在路面设警示标识,避免开挖路面后破坏地下管网。
近年来,武汉大力开展城市建设,由于有的地下燃气管道管位不明,地上无明显警示标识,施工单位挖坏地下燃气管道的事故频发。
武汉地下燃气管道的标识分为地上和地下两种,地上标识容易识别,安全警示作用更好。近年来,我市地下的燃气管道已全部埋设了地下标识,城市高压输配管线和部分居民小区地下管线设立了地上标识,但城区车行道、人行道的燃气管道标识设置数量相对不足。
根据该条例,新建地下燃气管道,将在路面设警示标识,新建工程未设置标识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已敷设的地下管道标识不全的在近两年内逐步完成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