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类车用天然气瓶不予加气
2008-02-18 14:44 来源: 作者: 网友评论 0 条 浏览次数 57

  2月3日,新疆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各加气站均贴出通知,对氧气瓶改装的天然气瓶等不合格气瓶,不予加气,并公布了安装不合格车号。
  通知显示,第一类是由氧气瓶改装的车载气瓶,共有4辆车,这种气瓶是国家严格禁止使用的。第二类是装有双气瓶,违反车辆增加重量不得超过5%的国家标准,共有6辆。第三类是气瓶安装松动无垫物的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共有11辆。另外,第四类是除了去年首府公布的80辆装有“格瑞”气瓶的车辆外,还有5辆属未登记车辆,也不予加气。
  新捷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安全部相关负责人说,这些钢瓶改装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公司特对发现有问题钢瓶的车辆不予加气,直到重新改装后符合要求才准予加气。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河润街136号 客服电话:96377 邮编:150001
哈尔滨中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地址网站icp备案号:黑ICP备11006401号